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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箱商品訊息描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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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奕】左旋精胺酸

規格:30粒/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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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說明


品名:[明奕]左旋精胺酸(30粒/罐)

商品成分:L-精胺酸、明膠、硫酸月桂酯鈉、純水、甘油、二氧化鈦

商品容量:500mgX30粒

商品重量:50g

食用方式:每日早晚飯後各2粒

保存方式:請置於陰涼乾燥處及兒童不易取得處,避免高溫陽光

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,至少距有效日期前90日以上

產地:台灣

保存期限:實用商品三年

製造日期/有效日期:詳見瓶身標示



◆注意事項:

1.懷孕及哺乳期婦女請勿食用

2.有慢性病患者請向醫師諮詢




商品訊息特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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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黨爆料指稱,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濫用行政資源,監控有意參選高雄市長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,對此,林岱樺今(20)日受訪時表示,「人在做,天在看」,「解鈴還需繫鈴人」,對於整個事件都是從媒體披露才知道,她個人知道後非常震驚,她呼籲行政院能調查清楚,給立委交代,因為這牽涉到行政、立法體制的分際,她個人因為資料也不完備,不願傾向說跟高雄市長選舉有關。

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昨出示公文指控,陳美伶至少對林岱樺12件的囑託案件進行調查,妨害立委專業問政,將行政院當成是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的修羅戰場。

對此,林岱樺說,「只能長嘆一聲」,「做立委16年,好像在一周內變成壞人」,讓她覺得有些委屈,但相信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,最近接連幾乎人格抹滅似的事件,要把她變成壞人,讓她確實心情很委屈,不過她為民服務和公共問政熱情不減。

媒體問到,是否希望跟陳美伶對質,把事情講清楚,林岱樺表示,不至於對質,行政院也有做出說明,這個事件就相信行政院的調查。

不過林岱樺也說,「人在做,天在看」,陳美伶是很優秀的文官,也希望她謹守分際,這已經是很嚴重的憲政問題,如果像是西方國家的國會議員,有被監搜之實,包括行法院、國會議長,都要跟相關單位說清楚。

林岱樺強調,事情不用無限上綱,既然陳美伶也有說法,她就是尊重,但呼籲所有的政務人員,對於行政立法的互動,要很清楚分際所在。



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馬、王風暴仍在持續中,惟觀此次紛爭,乃起因於立委柯建銘所涉及的全民電通案,在更一審無罪判決後,檢察官不為上訴,被懷疑是否受關說而放水之故。只是讓一般人不解的是,已經法院判決無罪,為何特偵組就認為檢察官不上訴,一定有問題呢?

在全民電通案裡,第一、二審法院以柯建銘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5款,利用不正方法致生登載不實罪,判處6個月。在當事人上訴後,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審,並為無罪判決。既然如此,基於雙重訴追禁止及訴訟經濟,檢方理應不為上訴才是,但證諸現實,類此輕罪情況而為上訴者,幾已成為通例,致為人所詬病。也因此,立法院才在2010年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,以來嚇阻濫行上訴的情事一再發生。

只是在此案中,被告所涉及的違反商業會計法之罪,雖屬於刑法第41條第1項,得易科罰金的輕罪範疇,但因此罪的法定刑上限為五年,致不屬於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款,最重本刑在三年以下,不得上訴第三審的案件。再加以此罪亦不在此條文第2至7款所列舉,即竊盜、侵佔、詐欺、背信與贓物罪等,不得上訴最高法院的範疇,這讓檢察官有相當便宜 大的裁量權,濫行上訴實就難以避免。

而目前雖有刑事妥速審判法來防止檢方的濫訴,但根據此法第8條,案件必須在起訴後超過六年,且曾發回更審並有兩次以上無罪判決的情況下,檢察官才不得上訴。依此而論,如全民電通案,因繫屬時間尚未超過六年,且只有更一審判無罪下,檢方或會基於面子、或基於考績的壓力,仍會不顧一切為上訴。如此的規定,不僅使人權保障無從落實,也等同是由檢察權來阻礙判決的確定,致嚴重破壞司法權該有的安定性。

總之,特偵組將上訴當成是正常、是通例的想法,實完全無視於人民妥速審判權的保障。而因此進一步認為,若有個案不熱賣為上訴,必存有關說、必存有違法之說詞,不僅有失執法專業,更暴露出檢察權遭濫用的現狀與弊端。則於此時,該檢討者,實不只是特偵組的存廢,如何在法制上限制檢察官對無罪判決的上訴,恐更屬當務之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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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吳景欽,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。本文為NOWnews.com網友提供,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。版權為作者所有,請勿隨意轉載。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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